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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院长信箱使用须知

为使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利用好院长信箱这一信息渠道,保证信息质量,充分发挥院长信箱的功能,学院对院长信箱的信息内容提出如下要求:

1、全院师生员工可通过院长信箱反映情况、提出建设性意见。一般性工作建议或意见请首先联系职能部门。院长信箱主要接受对学院发展的重大建议,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建议或经多次反映而未解决的问题。

2、邮件内容应当客观真实。写信人署真实姓名,并在信中留具体联系方式(姓名、单位、邮箱地址、电话),院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及处理后,给予回复;未注明写信人姓名或姓名不实的来信,院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,真实情况给予处理,但不予回复。

3、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准确,事实清楚,有据可查。

4、不得发送有侮辱人格、恶意攻击、不健康及法律所禁止的内容。
 

院长信箱:

dyzsyzxx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