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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生张峻钰因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将给予退学处理的公告

发稿单位:教务部   发布时间:2024-05-01 07:57

张峻钰,女,身份证号2***03200106*****3,系康复医学院2019级运动康复专业1班学生,学号1902030021。该生在校期间休学最长时限将于2024年5月17日到期。自2023年12月起,学校老师按程序就该生复学或退学事宜多次联系学生本人未果后,将学校复学和退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告知其家长,至今仍未收到该生任何复学或退学材料。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四节《休学与复学》第二十九条“学生休学期满前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,经学校复查合格,方可复学”,第五节《退学》第三十条(二)“‘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’学校可予退学处理”;以及《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大医中山学院发〔2021〕67号)第五章《休学、保留学籍与复学》第三十二条“学生休学期满,应当于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,携带休学证明和有关材料,向所在院(系)提出复学申请,经学生工作部审核,教务部复查合格,报主管教学领导批示,方可复学”,第六章《退学》第三十三条(3)“‘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,在学院规定期限内,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,经复查不合格的’应予退学”的相关规定,休学期满后学校将给予该生退学处理。

学校已于2024年4月23日将《关于学生张峻钰因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将给予退学处理的通知》送至其家中,因非本人接收,考虑其特殊情况,现予以公告。公告期从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7日,公告期满,公告内容则视为送达学生本人。请学生本人在接到本公告7日内与康复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联系并到校办理复学手续,如到第二次休学期满未办理,学校将按规定给予该生退学处理。如对学校陈述事实及将作出的决定有异议,学生本人可在接到本公告7日内联系教务部老师进行陈述和申辩。

康复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老师:邬老师 17866504924

教务部联系老师:于老师13504115431

特此公告。

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
2024年5月1日